(一)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的赔付不区分责任比例,只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就会在限额内覆盖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二)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付。如果购买了商业三者险,按照主要责任对应的70%到90%比例,由商业三者险赔付;如果没有商业三者险,这部分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明确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