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对方签订合同三日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的情况,可先与对方沟通,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若对方不继续履行,可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如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进行修复、更换等。
(三)若上述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四)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可按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五)若对方主张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或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需让其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