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仲裁专题 > 广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代理人有什么规定

广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代理人有什么规定

1、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到2名仲裁代理人进行仲裁。当事人认为必要,经仲裁庭同意,可以适当增加代理人的人数。
2、代理人人数超过2名的,应当向仲裁庭确定1名代理人作为主要发言人。
3、当事人委托仲裁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事项和权限。委托代理人的事项和权限变更或者解除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广州仲裁委员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不因此受到影响。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