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应对:被告收到传票后,若无正当理由不应拒不到庭,应积极出庭,准备好相关证据和答辩意见,参与法庭辩论,维护自身权益。
(二)原告应对:原告要确保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不可无正当理由缺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以免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原告也应积极应对反诉。
(三)特殊情况:若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当事人应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审理或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