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
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其中规定:对被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
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
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
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