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婚迁入户:当事人婚后,在符合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所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2、人才引进:当事人就业后,可以把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挂靠(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
3、购房入户:当事人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购房后,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挂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1)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