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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取保候审流程最新

取保候审程序之前,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是前提。

取保候审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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