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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限制流通的股权质押能被允许吗

限制流通的股权可以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4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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