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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类别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破坏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阻碍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言行。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1)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3)以暴力、威胁v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4)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害人民法院调査取证;(5)以隐瞒存款和其他财产等方法推拖、拒绝履行义务;(6)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査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律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如上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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