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是可以进行跨区离婚的。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意思就是原告得向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得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要是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那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要是遇到涉外婚姻这类特殊的情况,离婚的管辖规定就可能会不一样。
总的来说,跨区离婚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受理,这样才能保证离婚诉讼能够合法有效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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