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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宅基地转让

在吉林省,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是有一定限制的。

农村宅基地那可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村民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没经过批准可不能随便转让。

不过,要是符合下面这些条件,就可以进行转让。

一是得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行;二,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得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三,受让人得没有住房和宅基地,并且还得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转让双方得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然后还要报乡(镇)人民政府去审核批准。

同时,转让之后的宅基地用途依然得符合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定,可不能擅自改变用途。

要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去进行转让,那很可能就会导致转让合同无效,甚至还会面临行政处罚之类的法律后果。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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