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考虑到域名纠纷案件专业性较强,审理难度大,又往往涉及驰名商标的认定,因此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其次,域名侵权等纠纷案件应当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侵权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还针对网络案件的特点,借鉴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对在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情况下的管辖问题作出规定,即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以上是不正当竞争侵权的管辖法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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