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咱被告人[被告人姓名],已经明确承认了自己被控的罪行。
现在,作为辩护人,我来谈谈我的看法哈。
虽然被告人认了罪,但是在量刑的时候,不能光看这一个方面,得把他犯罪的具体情况、内心的坏念头(主观恶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
他犯罪其实就是一时脑袋发热冲动之下干的事儿,而且事后他特别后悔,还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这就说明他还是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的。
另外,我们不能只惩罚他,还得注重对他的教育和改造,让他在服刑的时候能明白自己错在哪儿,然后痛改前非,重新回到社会中去。
所以,希望法庭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能从轻处罚被告人,这样既能体现刑罚的教育和矫正作用,又能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统一。
我们相信,法庭一定会全面考虑各种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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