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瑕疵股权转让效力认定要结合合同效力和瑕疵责任承担两方面判断。转让合同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便股权存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瑕疵,合同也应认定有效,而非因股权瑕疵直接无效。
2.在瑕疵责任承担方面,若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股权瑕疵,公司或债权人可要求其与原股东就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受让人不知情,原股东需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且,股权转让通常不免除原股东的出资义务,除非公司或债权人明确放弃该权利。
3.受让人是否知情是判断其责任的关键,实践中需结合交易背景、合同约定等证据综合认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股权瑕疵情况,避免隐瞒带来的法律风险。
2.受让方在交易前充分调查股权状况,降低不知情带来的责任风险。
3.公司和债权人在发现股权瑕疵时,及时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