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即构成企业的实收资本,也正好等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
但并非在企业的所有时点上,注册资本就一定等于会计帐面“实收资本”,还有其他例外情况如下:
1、在企业可以采取分次到资时,企业的会计帐面“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2、在企业已增资还未办妥变更登记时,则企业的会计帐面“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按正常的程序,已成立的企业若要办理增资变更登记,股东应先行缴交股款(投资实物等),而财务则根据投资款缴款单(实物交接单等)进行增资账务处理,然后企业再持有关增资的决议、批文及《验资报告》等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所以在企业已增资还未办妥变更登记时会出现如楼主所述及的情况。
3、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股东多缴投资款而财务账务处理不当。正常的做法是,股东多缴的投资款应在会计帐面上列示在“资本公积”。
4.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分期注册资本金到位,这样的话,实收资本就小了。三、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但是实收资本为160万元,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的60%,一直未办理工商变更,请问这对企业有什么不良影响?1、缩小了公司的实际经营规模,影响公司的知名度。2、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额度在注册资本的20%内,可以不用办理工商变更,如果超过20%,就要办理变更手续,否则,营业执照不予年检。3.多出部分只能做"资本公积";4.办变更有利无弊。按该股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