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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就是说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那些人,借着自己职务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给非法地占为自己所有,而且数额得比较大才行。

在咱海南省,这个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得在六万元以上。

就好比说公司里的一个员工,他因为管理财务有那么点便利,就偷偷地把公司的公款转到自己账户里,然后把这些钱都占为己有,只要达到六万元以及超过六万元这个标准,那就很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按照法律规定,要是犯了这个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处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大的话,那就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要处罚金;要是数额大到特别特别厉害的程度,那就要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也得处罚金。

不过,具体到底怎么定罪量刑,还得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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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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