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在量刑时会从轻,后者没有从轻。如果涉嫌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前只有
律师才可以会见
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
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
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
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人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
刑罚或者
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利益
以上就是我对于检察院认罪问题的我的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