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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抢劫罪抢夺罪和非抢夺罪的区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即实施犯罪的手段不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而不是通过威吓迫使他人失去财物。

2、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一般情况下,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就基本可以作出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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