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能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若涉及申请证人出庭、鉴定等,要在规定时间提出。
(二)密切留意法院送达的传票等法律文书,清楚开庭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庭审;若无法参加,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
(三)庭审前,深入熟悉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陈述与辩论要点,若有诉讼代理人,要和他们充分交流。
(四)整个诉讼过程中,保持和法院的联系,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和法院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