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的诉讼时效通常是 6 个月。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那天开始算,不过要是法律有另外规定的话就除外。
要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满意,就得先去申请行政复议,要是对复议决定也不服,那就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可以直接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才去起诉,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但要是有不可抗力这类正当的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那诉讼时效就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在拆迁安置补偿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留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得及时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别因为不了解这些规定而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