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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订立问题

遗嘱的订立是有一定条件的。

首先,得是遗嘱人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行。

这就好比一个人得头脑清醒、思维正常,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其次,遗嘱必须得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不能有被胁迫或者被欺诈的情况。

遗嘱的形式有好几种。

自书遗嘱,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写,然后签上名字,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看着,其中一个人帮忙写,也要注明时间,并且让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签名。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同样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要是遗嘱人遇到危急情况,就可以立口头遗嘱,这时候也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不过,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了,那之前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

总之,订立遗嘱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这样才能保证遗嘱是有效的,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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