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制执行的分配顺序一般是这样的哈。
最先要考虑的是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像执行费这类的。
接着,就是被执行人得缴纳的税款。
然后才是普通债权。
要是有多个债权人同时对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并且各个债权都是金钱债权的话,那就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来获得清偿。
要是执行措施一样,那就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先后顺序来受偿。
要是法律文书规定各债权按比例受偿,那就按相应比例来受偿。
不过,如果有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情况,比如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之类的,那就优先于普通债权获得清偿。
总之,分配顺序得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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