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类型对应的收费标准。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像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等;非财产案件收费相对固定,如离婚案件每件50至300元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额每件500至1000元,有争议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二)关注判决后的诉讼费处理。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法院会退还,由败诉方交纳;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依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