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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的宅基地纠纷

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对宅基地确权纠纷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这是对司法所宅基地纠纷的回答。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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