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是这么说的哈。
非法经营罪,就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要是有下面这些非法经营的行为,那就会扰乱市场秩序,而且要是情节很严重的话,就会构成这个罪。
第一种情况,就是没经过许可就去经营那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有买卖限制的物品。
第二种,是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还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第三种,是没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就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第四种就是其他能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这里面情节严重可是构成这个罪的重要标准,到底算不算情节严重,得根据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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