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主要就是说没事找事,随便去打别人、骚扰别人,或者随便毁坏、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瞎闹,把社会秩序搞得乱七八糟的这种行为。
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去伤害别人身体,让别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要是一个人既犯了寻衅滋事罪又犯了故意伤害罪,一般就得数罪并罚。
意思就是先分别给这两个罪定个罪,量个刑,然后把各个罪的刑罚加在一起,最后决定要执行的总刑罚。
比如说,有个人在公共场所没啥理由就把别人打得重伤了,他的这个行为,既符合寻衅滋事罪里随便打人还情节很恶劣的情况,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导致别人重伤。
那司法机关就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等各种因素,给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量刑,之后再把这些刑罚加起来进行数罪并罚。
这样做就能更全面地展现出这个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以及应该受到的刑罚。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