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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去外地

监视居住这段时间,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那个地方的。

要是真有特别特殊的情况,必须得离开,那就得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才行。

这个执行机关,通常就是负责执行监视居住任务的公安机关之类的相关部门。

离开的时候,得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要把离开的原因、要去的目的地、准备停留的时间等等这些详细的情况都写清楚说明白,只有得到批准之后,才可以离开。

要是没经过批准就擅自离开了,那可就会被当成是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到时候可能就得面临一些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说没收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之类的。

而且,具体的批准程序和要求,在不同的地方可能会因为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而有所不一样。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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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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