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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那些对这些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如果他们有履行能力并且也能够履行,却偏偏拒不履行,并且情节还很严重,这就构成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这个罪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主体比较特殊,主要是那些负有执行义务的当事人或者是协助执行的义务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就是明知道该履行却故意不履行;客体,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以及司法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而且情节严重,像隐藏财产、转移财产之类的行为就是。

要是被认定犯了这个罪,那可能就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就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了本罪,那就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面说的规定来处罚。

最新修订: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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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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