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即便未在公司里担任职务,依然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涵盖了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倘若股东借助自身的股东身份,未经过合法的程序,擅自把公司的资金挪作私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等,这些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情形,那么就有触犯该罪的可能。
关键之处就在于是否存在挪用公司资金并且符合法定情形的行为,而并非仅仅取决于是否在公司任职。
比如,股东通过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操控等方式,将公司的资金挪作其他用途等情况。
然而,到底是否构成犯罪,还得依据实际的状况,像挪用的金额大小、挪用的时间长短、资金的具体用途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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