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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包括

离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是这样的:首先,有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比如说,在结婚前就买好的房子、车子之类的。

其次,要是一方因为受到了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得到的赔偿,或者出了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等,这些都属于个人特有财产。

然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这就很清楚,这是赠与人或者立遗嘱人特意指定给某一方的财产。

还有就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个人的衣服、鞋子、化妆品等等这些。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也应该归一方所有,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这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归一方所有的,不会因为婚姻关系持续了一段时间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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