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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检察院批捕决定

要是对检察院的批捕决定不满意,有下面这些办法可以寻求救济。

首先,在收到批捕决定书之后,赶紧向作出这个决定的检察院提出复议。

检察院得在 7 天之内给出复议决定。

要是对复议决定还是不服,那就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上一级检察院要在 15 天内作出复核决定。

这里要注意,在复议或者复核的这段时间里,原决定还是会继续执行的,不会停下。

并且,得有实实在在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表明自己不服,像证据不够充分、适用的法律有误之类的。

要是仅仅是自己单纯的情绪或者看法,通常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总而言之,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提出自己的异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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