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里面的第二百四十五条讲,要是非法闯进别人的住宅,就得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犯了前面说的那种罪,那就要从重处罚。
这个罪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首先,主体是一般的人,只要达到了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有这个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表现的是故意,意思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侵入行为会打扰到别人住宅的安宁权利,可还是故意去做这件事。
然后,它侵犯的客体是别人的住宅安宁权,这可是很重要的一点。
最后,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做了非法侵入别人住宅的行为,比如说没得到住宅主人的同意,就强行闯进别人的家,或者住宅主人让他走他还是不离开的这种行为。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