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面临着对第三人的一系列法律风险。
其一,显名股东存在擅自处分股权的风险。
倘若显名股东未征得隐名股东同意,就把股权转让或质押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又是善意取得,那么隐名股东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其二,在公司债务承担方面有风险。
公司对外负债时,第三人会要求公司履行债务。
要是公司资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由于隐名股东未在股东名册中登记,第三人或许只会追究显名股东以及其他登记股东的出资责任,即便隐名股东已实际出资,仍可能面临显名股东无法偿还为其承担的债务份额的情况。
其三,存在身份不被认可的风险。
一旦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法院可能依据公司登记情况等因素,不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这会让隐名股东在与第三人的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