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分割案件的二审进程中,存在两种审理方式,即有可能进行开庭审理,也有可能无需开庭审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待上诉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来进行审理,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
然而,倘若经过对案卷的查阅、相关调查以及对当事人的询问后,发现并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并且合议庭认为不需要通过开庭审理来处理的话,那么就可以不进行开庭审理。
倘若您是案件的当事人,为了提升开庭审理的概率,以便能够更充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以及提交新的证据等,您就应当主动且积极地准备新的事实依据或者合理的理由等相关材料,并且要及时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法院,以保障自己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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