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书丢了可以到登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车辆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补办登记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2、机动车车牌证申请表;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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