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指的是一方当事人怀着缔结合同的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抛出合同条件,期盼对方能予以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
其内容务必得具体且明确,并且要表明只要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会受到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承诺呢,就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达。
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要约是主动地提出要订立合同的意愿表达,而承诺则是对要约的一种回应。
其二,发出要约的是要约人,做出承诺的是受要约人。
其三,要约具有主动性,同时带有不确定性,需要等待承诺;而承诺具有被动性,一旦做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具有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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