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指的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分歧且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
就拿买卖合同纠纷来说,其中的买卖合同关系便是诉讼标的,它犹如诉讼的核心要点,对案件的性质起着决定性作用。
而诉讼理由,乃是提起诉讼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具体涵盖了实际发生的各类情况,像合同一方未依照约定交货等;法律依据则是那些能支撑诉讼请求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
诉讼理由的作用在于阐释诉讼标的为何会存在争议,以及为何要向法院寻求救济。
简言之,诉讼标的清晰地指明了争议所涉及的关系,诉讼理由则详细解释了为何会有此争议并引发诉讼。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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