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指的是那些实际出资去认购公司股份的投资者,然而在股东名册等一些需要公示的文件里,却被记载成了别人的名字。
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讲,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一般都有代持股协议。
在公司内部,如果代持股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隐名股东就可以依照协议来主张自己的股东权利,不过却不能直接去对抗公司外部的第三人。
这是因为股东名册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公司会依据股东名册来确定股东的身份。
要是隐名股东想要变成显名股东,通常得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同时还得满足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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