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操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然后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标注清楚年、月、日的一种遗嘱形式。
而代写遗嘱也就是代书遗嘱,它是由他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这种遗嘱需要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由其中一人来代笔书写,并且要由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人都签名,同样要标注年、月、日。
这两种遗嘱各有其独特的特点。
自书遗嘱的保密性比较强,遗嘱人能够毫无顾忌地按照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去书写内容,并且不需要见证人参与。
而代书遗嘱主要适用于遗嘱人因生病、受伤等原因而无法亲自书写遗嘱的情况。
不能简单地说哪种遗嘱更好。
如果遗嘱人具备书写能力,那么自书遗嘱能够更精准地体现其真实的意思。
要是遗嘱人无法书写,代书遗嘱就是合法且有效的选择。
不过,不管是哪种遗嘱形式,都必须要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要是不符合,就可能致使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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