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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分给女儿可行

在中国既定的法律范畴内,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夫妻拥有对自身财产进行自主处置的权力,倘若在生前他们不想把共同财产分给女儿,依据法律规定,这是被允许的。

然而,一旦夫妻中有一方离世,倘若不存在遗嘱且明确规定不给予女儿继承份额,那么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利参与到遗产的分配当中,其中就包含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那部分的分割。

但从道德伦理的层面来看,在家庭关系中,应当全面地考量亲情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条文,而应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寻求平衡,以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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