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进程里,把辩护词提前给到公诉人是可以做到的,但并非法律硬性规定的必须步骤。
从有益的角度来讲,这样能让公诉人全方位知晓辩方的看法,有机会让其更细致地核查案件的证据与事实情况,对那些存在分歧的问题再次进行思索和权衡,同时也有利于在庭审时提升庭审的效率,避免出现一些没必要的争论以及那种突然袭击般的感受。
不过呢,这里也潜藏着一些潜在的风险。
像公诉人或许会依据辩护词中的观点提前做好更充足的反驳准备。
但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触犯法律规定,也没有违背职业道德。
到底要不要提前把辩护词给到公诉人,这得由辩护人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自身的辩护策略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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