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方父母全款出资且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此般情况通常被当作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予,该房屋便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倘若男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并且后续还有夫妻共同还贷等状况。
当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时,婚前的出资部分一般会被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予,然而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这是男方父母婚前出资,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予,房屋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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