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婚后有贷款,需区分情况处理。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离婚时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其他婚前财产贷款用于家庭属共同债务,仅个人使用属个人债务,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婚前一方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共同参与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的产权归登记一方,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于其他婚前财产产生的贷款,评判债务性质的关键在于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若只供个人使用,则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在对这些事务进行处理时,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若您在处理婚前财产婚后贷款相关事宜时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