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申请再审,通常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但存在例外情形,即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1.明确申请法院的选择范围。若二审终审判决由中级法院作出,当案件满足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的条件时,当事人既可以向上一级的高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直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中级法院提交申请;不符合上述例外条件的,则需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
2.严格遵守申请再审的时限要求。申请再审需在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若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等法定情形,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避免因超期导致申请被驳回。
3.提前确认案件是否符合例外情形。在准备再审申请前,需先核实自身案件是否属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的类型,以便准确选择管辖法院,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