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
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各法定继承人的认定:
(1)配偶。
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
(2)子女。
根据《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子袭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
(3)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知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他们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道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4)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