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挪用资金罪与金融犯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两者,避免错误定性。
(二)对于公司、企业等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挪用资金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认识到挪用资金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