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企业面临破产清算,对于破产案件诉讼费用,要明确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且最高不超30万,提前预估自身案件大致费用范围,做好费用准备。
(二)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方面,涉及评估费、拍卖费等,需了解相关行业收费标准,可多咨询不同机构对比收费,选择性价比高的服务。
(三)对于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由于由法院确定,企业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准确的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等信息,以便合理确定报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