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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笔录是否须辨认人签字

辨认笔录至关重要,必须要有辨认人签字。

它作为重要的证据形式,从合法性角度考量,辨认人的签字乃是对辨认过程及结果的一种确认手段。

倘若辨认人未签字,势必会对辨认笔录的证据效力产生影响。

因为签字意味着辨认人切实参与了辨认过程,并且对该辨认结果予以认可。

司法程序里,这一签字能够极大地提升辨认笔录的可信度与证明力。

反之,若没有签字,法庭在审查证据时,就容易对该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产生疑虑,极有可能不会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从而影响案件的审理与判决。

所以,辨认人签字在辨认笔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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