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变更开庭时间原告送达

变更开庭时间原告送达

当需要更改开庭时间时,对于原告的送达事宜必须依照相关诉讼程序规定来执行。

法院具备根据案件具体状况来决定是否变更开庭时间的权力。

一旦决定变更,通常会以传票等法定形式向原告重新送达新的开庭通知,务必让原告能合理知晓新的开庭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从原告的立场来看,倘若自身有合理缘由请求变更开庭时间,就应当及时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

而一旦法院批准,法院也需履行对被告的送达告知义务。

倘若因未妥善送达原告而致使其未能按时参加庭审,这将会对案件的正常审理进程产生影响,此时原告可以以送达程序违法为依据提出异议。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