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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签订地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签订地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20 19:20:36 已帮助27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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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签订地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限定签订地为管辖司法机构所在地,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

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amp;

amp;

lt;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amp;

amp;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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